618大促正在进行时,6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合规提示,重点强调了防范国补商品骗补套补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上海市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宣判。
一家知名连锁快餐店的经营者夏某在20天内虚构订单,核销满1000减300餐饮消费券400多张,骗取补贴款共计13万多元,构成诈骗罪。

松江检察院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示,外地一位卖家通过修改IP地址的方式,抢得上海的餐饮消费券,后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出售给夏某,总计卖了20多张。
法官指出,本案中,“薅羊毛”的手伸向政府消费券,也就是政府为促进消费发放的补贴款项,属于国有财产,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法官还表示,实践中,以非法技术手段抢券、以骗补为目的大量倒卖消费券或者虚构交易骗取政府补贴等行为,涉及多重法律风险,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虚拟定位”集中抢券。行为人通过虚拟定位或更换IP方式,绕过发券部门对发放区域的限制,进而骗领取消费券,或者使用非法程序或软件作弊进行集中抢券的行为,如果对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存在非法获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控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程序进行增、删、改,情节严重的,可能分别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又如,共谋大量转卖。行为人与商家就骗取国家补贴形成共谋,大量抢券后转卖商家,为虚构交易及核销提供条件,共同参与补贴款项分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对于普通消费者违反补贴活动“仅限本人使用”的规定,转卖消费券的,可能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相关用券规则,被相关部门或发券平台限制参与活动等。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上海松江法院法官吴亚安提醒,生活中获取优惠的“薅羊毛”行为应当以合法为前提,领取和使用消费券都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来源:南方都市报、法治新闻眼、上海松江法院、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