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据报告,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5件,通过形式审查,不符合备案审查要件的为75件,符合备案审查要件的为40件,其中:市人民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3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31件。
对40件规范性文件
开展实质性审查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协作配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衔接联动,依法履职,守正创新,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分送市人大城环委、教科文卫委等有关专(工)委初步审查后,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备案审查要件的40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实质性审查。经审查,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的规定(试行)》《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一七有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则(试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适当性或者表述不够准确规范等问题;其余32件符合合法性与适当性规定,建议审查通过,予以备案。与此同时,2025年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第三方,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十四条召开沟通协调会,对审查中发现的上述8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讨论后,最终作出相应审查建议。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对文件中个别文字和标点符号有误等问题与制定部门进行沟通,要求制定部门自行修改后,依照程序重新报备。
开展集中清理
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办理工作,严格依照审查程序,针对公民提出的分别就《昆明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和《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部分条款进行审查的建议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分别与市人大社会委、教科文卫委和监察司法委等相关委员会进行初审,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医保局和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后,提出废止《昆明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修改《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审查意见,并向申请人进行反馈,有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02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与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涉及的上位法已修改、废止,需要修改、废止的;与党中央、省委重大改革举措不相衔接的;在备案审查中存在问题、要求修改或废止的;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相关内容已经过时,不宜继续适用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工作。经认真清理,梳理研究,昆明市现行有效的79件地方性法规,有25件存在部分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不一致,上位法调整,或与昆明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情形,需要予以修改;有1件存在与昆明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部分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不一致,且上位法足够涵盖管理需要的问题,需要废止,通过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双融合”
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创新探索,首次运用基层立法联系点这辆“社情民意直通车”,选取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人大代表、社区群众、党员代表、法律专家等多元化群体,对《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昆明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昆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研究讨论,鼓励基层组织直接提出审查建议,让民意成为高质量备案审查的源头活水,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双融合”,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
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持续提升备案审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设置备案审查实战训练环节,结合授课内容和平时工作实践,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开展针对性探讨研究,有效解决平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疑惑和困难。通过培训,也使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机联系,做到在实践中去理解、去运用、去升华,积极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既强化理论武装,又丰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
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
着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要求,持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努力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着力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全面总结全市备案审查实践经验,认真修订《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同有关机关的协调沟通,完善衔接联动机制,为推进新时代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和支撑。着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探索并优化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扩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公众参与面,充分有效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工作站“民意直通车”作用,使备案审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形式和制度载体。着力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加强与市“一府一委两院”的衔接联动,在备案联动、移交处理、会商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密切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通过案例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了解工作动态、及时答疑解惑,共同研究解决备案审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和十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均衡发展,提质增效。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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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