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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见到这6人,立即举报!

2025-09-07 11:46:00 0

孟津法院发布

最新悬赏公告

看见这6人

请立即举报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国伟,男,1979年7月2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水泉村

身份证号码:41032219790702****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273号

执行依据:(2023)豫0308民初441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4346.91元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4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谢法官:0379-63158124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李永刚,男,1972年6月26日出生,汉族

住所地:洛阳市孟津区吉利大庆路18号院29栋1单元601号

身份证号码:41082719720626****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548号

执行依据:(2019)豫0306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4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且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地址应明确),并且实际控制住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琚法官:15896638527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李永智,男,1986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柏树沟村

身份证号码:41032219861213****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193号

执行依据:(2024)豫0308民初13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6795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4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8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杜法官:0379-63158124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刘富强,男,1982年1月16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41032219820116****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刘家嘴村

执行案号:(2025)豫0308执463号

执行依据:(2024)豫0308民初254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4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杜法官:0379-63158124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刘贺成,男,1986年7月1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常袋村

身份证号码:41032219860701****

执行案号:(2024)豫0308执1417号

执行依据:(2023)豫0308民初60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87702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4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孙法官:0379-63158165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被执行人:孙乐东,男,1990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

身份证号码:41032219901015****

执行案号:(2024)豫0308执821号

执行依据:(2023)豫0308民初428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13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具体金额依裁判文书计算)

悬赏期限: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4日

悬赏条件及奖励:1.凡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支付举报人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2.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3.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举报在先的线索为准。4.举报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人及电话:孙法官:0379-63158165

孟津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379-63158114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